女子称3岁女儿遭12岁男孩猥亵,希望将男孩送专门学校矫治却无果
她深知自己无法追究那个男孩子的法律责任,只求有关部门能将其送至专门学校矫治,但3个月过去了,她的诉求还未实现。
对此,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了相关律师和专家,给这位妈妈提供了依法维权、呵护女儿的建议。
女子反映——
3岁女儿不愿与邻居家12岁男孩玩,称下体疼
刘萌(化名)家住江苏苏州,她的女儿小米(化名)今年3岁。她说,对门邻居家的儿子小左(化名)今年12岁,“出门总会碰到,两个孩子便有一起玩耍。”
刘萌说,今年7月4日,她给小米讲,前些天,小左在其睡觉期间找小米玩,没想到女儿反应比较激烈,说不愿意和对方玩。“孩子说她下体疼,我感觉不对劲,细细追问后,孩子说对方要做游戏,然后脱了她的衣服…… “孩子说的很多东西我们都没教过,她却突然能描述出来。问她怎么知道,她说是小左给她说的。”“她还说不愿意玩这个游戏,但对方没有停下来。”
根据7月5日录音显示,刘萌找到小左谈话,对方对整件事的细节先多次否认,后在被追问下又承认在相处期间,存在帮小米穿内裤、穿衣等情节。
刘萌说,经过她了解,事发具体时间是6月21日下午,“小左还承认,在这件事之前,还曾有过摸胸等行为。”7月5日,她向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浒关派出所报警。
无法接受——
认定猥亵但不予行政处罚,要求监护人严加管教
9月2日,苏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虎丘分局)出具《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小左2012年出生。现查明,小左于6月21日下午,在其家中对小米实施猥亵,后被公安机关查获。以上事实有当事人陈述和申辩、视听资料、书证等证据证实。现决定对小左不予行政处罚,并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10月28日,刘萌对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表示,警方的回应她无法接受,关于案件的定性,她不认可,目前已着手准备材料,申请行政复议,“这件事,我相信警方会做出正确的定性。”此外,警方要求小左的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但她希望有关部门能送小左去专门学校矫治,“即便无法追究刑责,他也应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刘萌进一步解释道,6月21日事发后,小左连续多日,甚至一日多次邀请小米去他们家玩,“当初我担心女儿在别人家捣乱,没同意。如今回想起来,阵阵后怕……”
对此,记者尝试联系小左家长,但无果。
警方回应——
市公安局:主观无强奸故意,无法认定强奸
刘萌多次与警方沟通,办案民警也表示出无奈。根据短信显示,民警回复称,他认可刘萌提供的关于此案定性的一些司法解释,但现在问题在于嫌疑方未达刑事追责年龄,没法追究刑事责任。
9月25日,苏州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平台回复刘萌表示,认定小左符合猥亵儿童的刑事犯罪,违法行为人小左主观无强奸故意,故无法认定为强奸……法律明文规定未满14周岁的人犯猥亵儿童案不负刑事责任,应当按照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理,故浒关派出所前期受理行政案件……目前检察院已提前介入,对小左进行矫正教育。小左属于在校生,且家长有管教能力,对于其是否应送入专门教育学校学习教育,目前仍在评估。
对此,刘萌表示,所谓的检察院进行矫正教育,系每周固定时间参加社工活动,并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提及的送去专门学校矫治。
10月2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针对刘萌质疑的嫌疑人未依法送专门学校矫治一事,联系到该案的办案民警,他表示,具体案情不便透露,具体建议联系苏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公安高新分局政治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会联系专人回应此事。
律师说法——
呼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根据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当未成年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且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本案中,虽然小左实施了猥亵儿童行为,但因其未满14周岁,不符合刑事追责年龄,故是否送其进入专门学校,还需考虑其行为是否达到“严重危害社会”的程度,并经过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评估。不能单纯依据其犯罪行为就直接送其进入专门学校。
关于小左是否需要送至专门学校矫治。周兆成分析道,多次猥亵通常会被视为对他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本案中,小左是否多次实施猥亵,将成为判断是否构成严重危害的关键要素。若刘萌反映的“小左多次猥亵小米”一事属实,则其行为构成严重危害。若仅是单次猥亵,则小左虽然实施了猥亵儿童的行为,但没有达到“严重危害社会”的程度,不符合送至专门学校矫治的情形。
关于刘萌的维权。周兆成表示,刘萌对警方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刘萌还可以依法要求小左的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另外,刘萌应密切关注小米的心理状态,及时寻求专业心理辅导。
周兆成呼吁,关于未成年犯罪问题,我国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同时,呼吁加强对未成年人性侵害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专门学校矫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等。
心理专家——
幼年认知懵懂,若无行为异常建议淡化处理
陕西一心理学专家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表示,如今社会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各类信息充斥网络,让一些孩子性早熟,因此家长承担起监护责任尤为重要。
本次事件中,小左从年龄看,已经进入了青春期,心理上容易对很多陌生的事产生好奇。若在接触互联网一些不良信息后,小左容易产生性早熟,甚至去模仿,以至于在模仿中对3岁女孩实施了猥亵。该问题或源于家长监管缺失、家庭环境不良等多方面因素。
这位专家指出,此次事件中,最受伤害的是3岁女孩小米和其母亲刘萌等亲属。考虑到孩子年仅3岁,对事物的认知还很懵懂,不一定理解恐惧等情绪。家长判断心理是否受到影响,需从日常生活中观察女儿,了解其是否受到心理创伤。若孩子出现无端地哭泣、噩梦或一些极端的行为,则说明孩子内心对此事有所认知,家长需要尽快联系专业心理医生介入干预,并根据生活中孩子的异常变化,及时调整,避免该危害影响孩子未来的生活。
如果孩子表现平常,则家长不宜在孩子面前过度紧张,刻意强调其受到侵害等问题,无形中让孩子意识到事情的恶劣,导致孩子的伤疤被揭开。而应淡化处理,转移孩子的注意力,一如既往让孩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呵护孩子的心灵,转移孩子的注意力,让关于此事的记忆随着时间推移而渐渐淡忘。法律上的问题,家长完全可以背着孩子进行。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张鹏康 实习生 任佳欣 编辑 董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