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商人被羁押5年经历“重重审”,被害人谅解恳请不追刑责


现年57岁的林道钦是福建福清人,他早年下海经商,创办的纺织品企业曾在境外交易所主板上市,在当地商界颇有名气。

2019年,林道钦因涉嫌骗取其同乡潘某某180万元投资款,以涉嫌诈骗罪被捕,此后被审查起诉。案件经历一审,发回重审,重审一审,再发回重审的“马拉松式”审判。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林道钦两次被一审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之后被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和“原审法院程序违法”为由,两次发回重审。目前,该案第三次一审正在进行中。

▲审查起诉以来,被告人林道钦已经收到4份法律文书,2份判决其有罪,2份发回重审 受访者提供

▲审查起诉以来,被告人林道钦已经收到4份法律文书,2份判决其有罪,2份发回重审 受访者提供

重审一审再次认定林道钦有罪。在林道钦上诉后,潘某某于2023年10月27日向西安中院出具《谅解书》,其中写道:“本人与林道钦之间的纠纷,经双方友好协商已达成谅解,恳请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依法不予追究林道钦的刑事责任。”

同日,潘某某与林道钦之女达成协议,约定由林方汇给其190万元,180万元为退还纸巾项目款,10万元为装修款。银行流水显示,林道钦之女将190万元分四笔转给潘某某。

对此,潘某某表示,因林道钦被长期关押,体谅其老婆及孩子快要结婚等情况,才出具谅解书。

林道钦的辩护人表示,林道钦在福建、澳门有价值几千万的别墅、房产;在福建拥有两家年收入过亿、且资产过亿的公司,没有诈骗的犯罪动机、必要性。之所以2023年10月才将180万元款项退还给潘某某,是因本案进入刑事程序,林道钦被关押四年多,如当初立即退款怕被误认为退赃款。因认为无罪所以没有立即退款。

林道钦的女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全家很早以前移居澳门,她在澳门度过高中和大学时光。家里陆续在澳门购置一些资产,把钱从内地转到澳门十分正常。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目前,本案第二次发回重审的一审正进行中。

日前,审理本案的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法官表示,发回重审符合法律规定,目前正常审理,近期还要开庭,开完庭后将出判决。

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张炎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