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被撞身亡,肇事司机最高获刑7年?律师解读
10月11日深夜,江西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警情通报,称10月2日18时42分许,廖某某(男,20 岁)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昌江大道莱顿风情小区门口路段时,撞倒正在过马路的三名行人,造成胡某某当场死亡、王某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胡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
经勘察、检验鉴定,廖某某排除酒驾毒驾嫌疑,负事故全部责任。10月3日,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家属另表示,交警于10月11日告知他们,此案已经移交景德镇市检察院,在办批准逮捕手续。潇湘晨报记者随后也就此案进展致电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未获有效回复。景德镇市交警支队公开电话接听人员向记者表示,“还在办案中,以警方通告为准。”
潇湘晨报记者 吴陈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