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被网友称作“福利姬”,状告侵权一审败诉,法院:原告确曾拍摄大尺度照片售卖


近日,一则网红与网友之间的互联网侵权纠纷案件,在社交平台引起众多讨论。

纠纷案源于一位名叫“专治各种不服和疑难杂症”的网友,于2023年5月份在小红书上发贴,称“广州茶会别太离谱,把福利姬排在正经种草姬前面”,并且将其认为的“福利姬”——网红“芊川一笑”直接在贴文中公布头像和ID。

“福利姬”为网络名词,主要是指拍摄色情擦边内容进行售卖盈利的人。随后“芊川一笑”在广州互联网法院起诉该网友,认为其贴文具有侮辱性和负面性,存在严重失实,带有明显的贬损意义,请求判令对方公开道歉,并要求支付相关精神损害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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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书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在案涉笔记、评论中使用带有贬义词性的“福利姬”指称原告,确有不妥当之处,但被告发布案涉笔记、评论系其行使作为公民依法享有的舆论监督权的行为体现,目的系维护其身处的“二次元”环境的干净、纯粹,而非出于贬损原告人格尊严,故被告发布案涉笔记、评论,不存在侵害原告人格尊严的主观故意。

法院还指出,原告亦未举证证明其确因被告发布案涉笔记、评论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事实,故被告发布案涉笔记、评论的行为不符合一般人格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原告主张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其人格尊严,缺少理据,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原告提出的其他请求,同样缺少理据,法院亦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芊川一笑”的所有诉讼请求。

对于判决结果,“芊川一笑”在9月12日公开发视频回应称:“法院并没有认定我是‘福利姬’,并且明确地说明了‘福利姬’称我这个行为是不妥的。但是,法院同时认为伤害程度并不严重,所以并没有支持我一审诉求,不代表她是对的。针对这种情况,其实我们已经提交了二审,并且会尽力地完善相关证据。”

有网友在评论区留言:“法院认定那些大尺度照片是违反公序良俗的是什么意思?”“芊川一笑”回复称:“起码法院不认定违法。”

红星新闻记者通过多渠道私信联系“芊川一笑”,但是对方均没有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