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实锤金流就押人,把柯文哲办进看守所的“图利罪”是个什么罪?
台北市前市长柯文哲涉嫌京华城案,之前已获“无保请回”,后又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羁押禁见。
北院认为,柯文哲明知超过560%的容积率给京华城有违法令,“仍执意为之,贯彻意志,迥然若揭”,致使相关案犯获取不法利益200余亿元新台币。柯涉嫌犯《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第1项第4款的“图利罪”嫌疑重大,有毁灭证据或串供的可能,因此裁定羁押禁见。
值得一提的是,北院在重开羁押庭前,法官特别强调,限制检方在羁押庭上使用侦查过程中出现的新证据,某种程度对柯文哲有利,是在保障他的“防卫权”。但这也意味着,同样面对声押证据,不同的法官身上也表现出天壤之别的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