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声|两人“做法事”被指控为诈骗,崇拜迷信是个人自由吗?
但,家父主义也有强弱之分,国家可在多大程度或者出现何种事由时,才应对个人的迷信权利和迷信活动予以干预,又是聚讼纷纭的问题。争议的背后仍旧是观念的不同,是到底更倾向于尊重个体选择,哪怕这一选择会造成危害后果,还是要对迷信行为进行纠偏的不同选择。也因为观念和选择几乎无法统一,也才会出现此类刑事案件司法的纷争。
去年曾有部爆款电影为《周处除三害》,其中最震撼的一幕就是主人公在灵修堂对那些极端宗教信徒大开杀戒:陈桂林轻松的抬枪射击,一个个信徒应声倒地,但看似充满爽感的私刑处刑,却让人为其中的野蛮暴戾不寒而栗。
这些冥顽不化的信徒的确愚昧,但他们的生命就该这样被轻易剥夺吗?这个场景大概展现了对迷信者最可怖的处置方式,也警醒我们文明世界在面对迷信行为时复杂艰难的价值选择。但正因为复杂,法律工作者在面对此类案件时,就不能轻易得出罪或非罪的判断。
再回到本案,陈某贵、陈某华做法事是否真的就可被定为诈骗,恐怕目前还无法作出确定的判断,也还有待法院更细致的调查甄别。
“法治理想国”由中国政法大学教师陈碧、赵宏、李红勃、罗翔共同发起,系凤凰网评论部特约原创栏目。
主编 | 萧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