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深夜撞死8人的判决引热议:原来“我死我有理”行不通了…
我想起那起轰动全国的
“上海老人推倒摩托车”案。
老太无故推倒摩托车,
造成车主近一万的损失。
事后,
老太态度强硬拒不赔偿。
家属也一直避而不见,
电话没有,
道歉更没有。
据了解,
老太曾多次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每次都是这样赖过去了。
车主决定
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地警方没有和稀泥,
先是以涉嫌寻衅滋事立案调查。
后经检察院批捕,
老人被拘押至看守所。
老太因病去世后,
车主继而向老太儿子提起索赔,
在法庭的支持下,
老太儿子被判赔偿
摩托车维修费16704元。
过程曲折,但结果很好。
既还了车主一个公道,
又给了抱侥幸心理的人一个教训:
躲是躲不过去的,
自己犯的错,
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管仲曾说:
“有道之君,
行治修制,
先民服也”。
用道德和人情管理国家,
达不到好的效果,
唯有让违反规则的人付出代价,
让漠视法律的人尝到苦果,
所有人才会有所震慑,
也有所忌惮。
正如茨威格那句名言:
“好社会不是道德的产物,
而是规则的产物。
一个社会
不是因为没道德才没秩序,
而是因为没秩序才没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