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深夜撞死8人的判决引热议:原来“我死我有理”行不通了…


我想起那起轰动全国的

“上海老人推倒摩托车”案。

老太无故推倒摩托车,

造成车主近一万的损失。

事后,

老太态度强硬拒不赔偿。

家属也一直避而不见,

电话没有,

道歉更没有。

据了解,

老太曾多次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每次都是这样赖过去了。

车主决定

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地警方没有和稀泥,

先是以涉嫌寻衅滋事立案调查。

后经检察院批捕,

老人被拘押至看守所。

老太因病去世后,

车主继而向老太儿子提起索赔,

在法庭的支持下,

老太儿子被判赔偿

摩托车维修费16704元。

过程曲折,但结果很好。

既还了车主一个公道,

又给了抱侥幸心理的人一个教训:

躲是躲不过去的,

自己犯的错,

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管仲曾说:

“有道之君,

行治修制,

先民服也”。

用道德和人情管理国家,

达不到好的效果,

唯有让违反规则的人付出代价,

让漠视法律的人尝到苦果,

所有人才会有所震慑,

也有所忌惮。

正如茨威格那句名言:

“好社会不是道德的产物,

而是规则的产物。

一个社会

不是因为没道德才没秩序,

而是因为没秩序才没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