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婚”老太花光再婚老伴224万还要分遗产,法院判了


案 情 介 绍

婚恋,不只是青壮年的主场,丧偶或离异老人已成为其中不可忽视的群体。人生到了独赏“夕阳红”时,还寻到携手共度最后人生旅程的伴侣,的确是“最美不过夕阳红”。黄昏婚恋不仅是两位老人的情感需求,还掺杂着前任、子女、财产等等因素,往往更加复杂。

雨花法院近期审结的一起老年人婚恋引发的遗产继承纠纷案,引人深思。

黄昏恋,是人生后半程的一抹色彩,虽然可能会如晚霞般绚烂多彩,但也需要谨慎对待,在婚姻中,真诚、信任和尊重是基石,而非一时冲动与利益的权衡。”人亲财不亲“,在黄昏余晖中寻找爱情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理清各自财产关系,同时,家庭成员之间也要加强日常沟通,适时介入财产管理,免得夕阳之美遭受铜臭锈蚀,最终面目全非。

关于老年人婚恋中的遗嘱问题,法官温馨提示:

1.依照法定形式要件订立遗嘱。自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各自所要求的签名、注明年月日、见证人等法定形式要件必须具备。稳妥起见,不论订立何种形式的遗嘱,都最好拍摄照片、视频予以记录订立遗嘱的全过程,以便留存证据,以防日后产生纠纷。建议采用公证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依照法定实质要件订立遗嘱。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要尊重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切忌处心积虑导致人财两空。

3.依法代管被继承人财产。被继承人生前将其存款等财产交由某位继承人代为保管、支配,不能认定该存款等财产系被继承人赠与该位继承人,该委托不具有遗嘱的法律效力。待被继承人去世后,若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则应由遗嘱确定的继承人继承遗产;若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则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故在代为保管、支配被继承人财产期间转移的财产,除去必要、合理开支及其他有证据证明的支出外,均应作为遗产进行分割,而不能仅对被继承人去世时表面上剩余的财产如银行存款余额等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