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冠军冒犯不得吗?


我一直很喜欢看跳水,但我感兴趣的并不只有奥运冠军的“神级”表现,还有她那个人本身。

全红婵之前在受访时的一段话,可以看出她并不只是朱小龙所想象的那么头脑简单,只会跳水,她已经慢慢明白,跳水不仅是感性上喜欢,还能以更理性的态度认识到,那也是“自己的一个工作”。

或许你觉得这也不是什么惊人的高论,但想想看,全红婵现在也才17岁,只是个半大的孩子,日复一日又都是枯燥重复的训练,能认识到这一点,可以看出她内在的成熟,也算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高二的同龄孩子,很多都还觉得自己是在为父母读书呢,业余也全凭自己兴趣,恐怕还根本想不到有什么是以理性的工作态度去面对的。

这个17岁的孩子,现在已经是两届奥运冠军,这么年轻就已如此辉煌,对于任何人来说,那都是极其不容易的。

1976年的蒙特利尔奥运会上,罗马尼亚14岁的体操选手娜迪亚·科马内奇以不可思议的完美动作征服了裁判,他们一致打出满分10分。那是科马内奇的人生最高光时刻,随之而来的却是常人无法承受的煎熬,太多的荣誉涌来,而她也成了太重要、太有用的象征符号,到头来自己的人生也不能自己做主了。

全红婵的处境,我推想也相去不远,讽刺的是,那些造神的粉丝,其实也是压力的施加者,因为他们想把她变成完美的偶像,而不容自由地成为自己。

至于她本人,前几天已经说过了:“我觉得我做我自己就好了。”

是这样,她需要的不是超常的维护,她也不想成为神,只想自由地做她自己。实际上,这才是每一个正常人都应有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