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有强奸杀人,三个小女孩被害”,造谣者被处罚!
为进一步整治网络谣言乱象,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坚持“逢谣必处”,持续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整治力度,成功侦办了一批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对恶意造谣传谣人员重拳出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现将6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典型案例曝光
案例一:2024年4月12日10时许,太和县肖口镇尹某为博人眼球,在网络平台发布“人贩子进入蒙城拐卖人口”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后经查实系谣言,尹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太和县公安局依法对尹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4年5月8日20时许,太和县城关镇关某阳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某小区有强奸杀人,三个小女孩被害”的虚假信息,引发网友关注。后经查实系谣言,关某阳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太和县公安局依法对关某阳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2024年5月22日6时许,太和县宫集镇牛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因打麻将,山东某地一家四口一天内家破人亡”的虚假信息,引发网友关注。后经查实系谣言,牛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太和县公安局依法对牛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四:2024年4月9日,网民王某琴(系颍上人)在网络平台发布“人贩子开发新型手段,故意撞你,就有一辆非法改装急救车来把人带走”等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颍上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琴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2024年3月21日,网民卞某玲(系颍上人)在网络平台发布“辽宁某医院四名男女感染SK5病毒死亡,参与抢救的医生已被隔离”的虚假信息,引发网民转发、关注,后经查实系谣言,卞某玲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颍上公安局依法对卞某玲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六:2024年5月20日,网民赵某俊(系颍上人)为了博取流量,在网络平台发布“今天早上儿子学校发生孩子被拐事件”的虚假消息,引发网民关注。后经查实系谣言,赵某俊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颍上县公安局依法对赵某俊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请大家知法守法、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