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张美兰悔改了


万盛发案第二阶段的调查,结束了。判死刑之后,张美兰等待最终判决,还没有上诉。第二阶段的调查结论,给张美兰加了三个罪名:欺诈、侵占财产;洗钱;非法跨境运输货币。

不过,根据越南公安部的认定,从第一阶段的调查到第二阶段调查结束,张美兰的法律意识和认罪意识发生了变化,她承认了犯罪行为,真诚地申报、悔改。

按照越南公安部的这个用词逻辑,估计要说张美兰品行端正,可以保释(或者是有悔罪和改正减刑的机会)。

据越南人民公安报报道,万盛发案第二阶段调查,张美兰被提议因上述所有3项罪行而被起诉。调查机构指控张美兰是洗钱的策划者,洗钱金额超过4457470亿越南盾(1273亿元)。

其中,超过1185亿元来自SCB银行资产非法侵占,而85亿元来自通过发行“幽灵”债券的欺诈行为。

调查机构确定,被告张美兰是万盛发集团和SCB银行贪腐欺诈案的策划者、领导者和指挥者,非法跨境运输货币总额为45亿美元。

具体来说,张美兰及其同伙使用了许多虚假合同,将超过15亿美元转移到国外。相反,超过30亿美元也被非法转移回越南。

值得注意的是,侦查机关在调查结论中发现,在案件从第一阶段到第二阶段的整个案件中,被告张美兰的认罪意识和法律意识发生了变化,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真诚地忏悔,调查机构建议法院在量刑时充分考虑这些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