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灭门案再开庭:“最初嫌疑人”出庭作证,称曾遭逼供


记者/佟晓宇

庭审结束后,原伟东的姐姐原淑娟(左)和妻子李杰短暂地会见了原伟东,会面后两人情绪激动,坐地哭泣

庭审结束后,原伟东的姐姐原淑娟(左)和妻子李杰短暂地会见了原伟东,会面后两人情绪激动,坐地哭泣

“马拉松式诉讼”

不少律师认为,案件审理如此困难,主要是因为关键证据的缺失。案件侦查、审理过程中还曾发生证物丢失情况。

一份2002年4月27日由廊坊市公安局刑事技术大队作出的说明中提到,“1995年霸州市胜芳镇杨长林等人被杀案现场提取的物证菜刀、钢镐各一把,在我处多次查找均未找到,鉴于时间较长,加之技术楼多次装修、搬迁,有可能在我处遗失。另外,杨长林一案现场拍照提取的残缺掌纹,由于面积小、特征少,不具备鉴定条件。”

除此之外,辩护人认为关于作案时间和作案动机也一直未明。汤凤武辩护人姚文乾提到,案件材料中对于二人的作案动机描述有多种,仅雇凶杀人这一动机,就有至少四种原因。

汤凤武此前辩护人赵军认为,一起刑事案件延长审限如此多次并不正常。“原伟东、汤凤武案自进入再审程序后,仅再审的一审阶段,就有20多张《延长审限审批表》,从2014年10月一直持续到2020年4月。2020年7月,廊坊中院再次判处原伟东、汤凤武死缓后,扣除上诉和移送二审的时间以及二审合理的审理期,(到2024年开庭)法院至少需要向最高院申请延审十余次。”

2024年4月25日,原伟东及汤凤武的辩护人在廊坊中级法院参加了庭前会议。曾薪燚律师介绍,此次庭前会议上,二人的辩护人依旧在争取该案异地管辖。辩护律师认为,本案20年间廊坊中院、河北高院先后八次审理此案,三次发回重审,四次判处原伟东、汤凤武死刑,仍未查明事实,均不适宜审理此案,因此再次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由最高法提级管辖或指定异地管辖该案。庭上,原伟东辩护人王兴再次提出要求该案异地管辖。

持续四天的庭审对原伟东和汤凤武来说并不容易。由于庭审时间紧张,连续两天二人只能在法庭上吃饭。原伟东吃饭时,每口饭都要长时间反复咀嚼,食量也非常小,6月7日的庭审上,原伟东吃过晚饭,因身体不适将食物全吐出。庭审期间,汤凤武因血压偏高、头晕恶心、胃痛难以坚持,法庭不得不多次短暂休庭让他吃药。

在最后陈述时,原伟东几次哭出来,他详细回忆了自己从2001年被捕后被刑讯逼供的情况,也讲述了案件给家人带来的影响。此后检察员发表了意见,认为证据可靠,量刑适当,建议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位辩护人认为,原伟东和汤凤武没有作案时间,作案动机不明,此案还存在系统性的刑讯逼供,现场勘查笔录和尸检报告原件并不能直接证明二人杀人,仅剩的证人证言也存在多处矛盾,应当改判二人无罪。辩护人王兴提到,自己在2024年5月17日才介入本案,由一个围观者变成了辩护人。“我希望我是原伟东的最后一任辩护人,也希望这次庭审是最后一次。”

6月8日下午4点左右庭审结束,法官宣布将原伟东汤凤武送回看守所,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