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单下的真相:谁在帮上市公司财务造假?


第三方配合造假

上述财务造假案例中,第三方与公司的密切配合,让造假主体的业务看上去较为“真实”。然而在证监会严查之下,这类造假手法也无所遁形。

为了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贷款需求,ST锦港(600190.SH)(曾用名“锦州港”)与大连和境、上海银鸿等七家公司开展大宗贸易业务,ST锦港子公司锦国投统一管理公司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公章使用、合同签订、银行账户转账,配合锦州港开展贸易业务。

2018年-2021年,ST锦港向大连和境、宁波百荣等五家公司采购电解铜、沥青等大宗商品,同时与上海盛辙、舟山丰聚益尚两家公司签订销售合同。ST锦港的采购资金从公司流出后经过大连和境等五家供应商,进入锦国投集团名册公司(资金池),当公司客户上海盛辙、舟山丰聚益尚需要支付ST锦港货款时,锦国投集团名册公司(资金池)将资金支付给这两家公司,由这两家公司支付给锦州港。

ST锦港与上述七家公司开展的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资金循环后又回到公司。2018年-2021年,通过与上述公司开展贸易业务,ST锦港虚增收入合计约8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合计约1.8亿元。

从上述造假链条来看,锦州港的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都配合参与了公司财务造假行为。

《财经》梳理相关案例发现,多家公司进行财务造假背后,隐现同一姓名掌管的第三方主体参与配合。

新海退(002089.SZ)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时任董事长张亦斌,在2014年3月与隋某力等人入股成立新海宜信息、新海宜电子,开展专网通信业务。专网通信产品的虚假生产加工及购销,上下游、产品确定、合同签订、资金支付、虚假实物流转都由隋某力操控,相关业务构成虚假销售循环。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4年-2019年上半年,新海退通过参与隋某力主导的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虚增收入合计约37亿元。

公司于2023年1月收到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隋某力即为隋田力。

根据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新海退2016年-2018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归母净利润实际为负值,2019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024年4月18日,新海退正式退市。

ST瑞科(300600.SZ)2024年5月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9年起开始开展专网通信业务,公司开展专网通信业务涉及的上下游公司中,部分公司由隋田力控制,部分公司开展的专网通信业务也由隋田力控制。

证监会称,经查,ST瑞科参与的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是虚假自循环业务,无商业实质,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通过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ST瑞科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2.26亿元,虚增收入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40%。

ST瑞科及相关责任人员在听证和申辩材料中提出,公司前期对上下游供应商、客户做了大量尽调,无法识别业务为虚假自循环,开展过程中不知悉专网通信业务是虚假自循环。

经复核,证监会认为,根据隋某力等人的自认和指认,业务合同、资金流水、工商登记等证据材料,以及该案调取的专网通信系列案件等主客观证据,能够认定隋某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是虚假自循环,ST瑞科参与的专网通信业务是该虚假自循业务的一部分。

航天动力(600343.SH)2024年3月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为迅速扭转业绩下滑趋势,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达到股东考核要求,公司经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后,于2016年以贸易方式参与隋田力专网通讯业务。2016年-2020年,航天动力及其子公司航天节能开展的智能数据模块业务属于专网通信贸易业务,该项业务属于隋田力专网通信自循环业务的一个环节。

航天动力开展的专网通信贸易业务,相关交易均为虚假交易、不具有业务实质。2016年-2020年,该公司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合计约38亿元,其中三年,公司虚增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四成。

此外,证监会网站显示,已于2022年6月17日被终止上市的华讯退(000687.SZ),曾委托隋某力实际控制的上海星地通生产硬件产品。经查,硬件产品业务是以隋某力为核心的空转自循环业务,整个业务链条上的公司均由隋某力控制或指定,合同、出入库单等单据流齐全,但并无实物流转,销售回款资金来源于隋某力控制的北京新一代,形成资金闭环。2021年7月,华讯退的一份公告显示,上海星地通为隋田力控股公司。

从上述案例可见,华讯退等公司实施财务造假背后,都有隋田力控股的相关公司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