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83亩!霞山这些地方拟征收土地,有你家吗?
近日
霞山区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湛江市2015年度
第五十一批次和第五十四批次
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
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征收土地预通告》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2015年度第五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征收土地预通告
为实施城市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拟启动征收位于海头街道后洋村经济联合社、海头街道陈铁村经济联合社、海头街道陈铁村陈铁经济合作社、海头街道陈铁官营村经济合作社、海头街道深田村经济联合社、海头街道屋山村房内经济合作社、海头街道西厅村经济联合社、海头街道西厅村西上经济合作社、海头街道西厅村西内经济合作社、新兴街道后坡村后坡经济联合社、新兴街道后坡村草塘经济合作社、新兴街道后坡村挖尾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一)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范围位于霞山区机场路以北,东至椹川大道中,西至湛江大道,南至机场路,北至湖光快线。
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影像位置示意图
(二)征地面积:4.5755公顷。
(三)土地用途:城镇道路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公园绿地、商业服务业用地、防护绿地、留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作为高铁新城片区合作收储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通告之日起霞山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请相关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湛江市霞山区海头街道办事处(地址: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二路2号,联系人:蔡弘任,联系电话:0759-2126912)、湛江市霞山区新兴街道办事处(霞山区绿塘路89号,联系人:黄爱红,联系电话:0759-2123911)配合调查登记,逾期未办理调查登记的,以调查结果为准。
被征收土地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省市区有关标准,由本区人民政府制定并通告。
四、其他事项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可查看原公告及附件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2015年度第五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征收土地预通告
为实施城市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 关规定,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拟启动征收位于霞山区海头街道楼下村经济联合社、海头街道屋山北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海头街道屋山村济联合社、海头街道屋山村房内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一)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1位于湖光快线北侧,东至霞山区海头街道屋山北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南至湖光快线、西至霞山区海头街道楼下村经济联合社、北至霞山区海头街道屋山北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地块2位于湛江市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侧,东至椹川大道,南至屋山房内村,西至湛江永胜实业有限公司,北至湛江永胜实业有限公司。
湛江市 2015 年度第五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影像图(局部)
(二)征地面积:0.9413 公顷。
(三)土地用途:城市道路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作为湛清路跨线桥及湛阳路西侧路口项目用地, 符合公共利益建设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通告之日起霞山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请相关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湛江市霞山区海头街道办事处(地址: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二路2号,联系人:蔡弘任,联系电话:0759-2126912)配合调查登记,逾期未办理调查登记的,以调查结果为准。
被征收土地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省市区有关标准,由本区人民政府制定并通告。
四、其他事项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附件:湛江市2015年度第五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 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影像图
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6日
可查看原公告及附件
来源: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政府,微湛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