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6470万,沈阳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付忠伟获刑15年


2024年6月3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辽宁省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付忠伟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付忠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付忠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付忠伟部分受贿系未遂;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受贿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大部分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