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案”车主被网暴,法院判了


“上海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事件当事人陈先生5月9日告诉记者,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近日就他遭网暴的案件做出一审判决,要求网暴者道歉并赔偿部分律师费。

法院称,该案中,被告通过网络公开发布针对原告的视频内容,并采取谩骂等过激的侮辱性言辞,具有侵权的主观故意,后虽自行进行删除处理,但该视频已被公开播放,并被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知悉。被告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将造成陈先生社会评价的降低,上海警方亦对被告发布视频内容对原告构成侮辱予以认定,故被告的行为已侵犯了陈先生的名誉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

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不应成为宣泄个人情绪的工具,各方均应恪守法律法规的底线,理性合理地在网络平台上发表言论。

法院最终判决要求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书面道歉,在其视频网站个人账户主页公开道歉内容不少于15日,并赔偿陈先生律师费3000元。

陈先生向记者表示,在他看来,相比赔偿,法院还了他一个公道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希望这件事能让更多的人明白,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希望网暴者能有所收敛,也希望我的经历能够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人勇气,这样我的付出就都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