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声丨中国试点每周四天工作制?不如多增加些法定假期


这就像立在一个刀锋上,两边的力量都会把它拉下来。

一方面,无论在任何地方,对于一个职位,员工考虑的首要因素基本上都是报酬。因此,如果有机会多赚些钱,哪怕是通过增加一些时间来赚取,很多人也是愿意的。

即便是在发达国家,2014年《赫芬顿邮报》和YouGov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大约有50%的工人表示,愿意每个星期多工作一天以换取20%的加薪,兼职工人和年收入低于4万美元的那些人中这个比例还要更高。

在中国也有类似的例子。字节跳动宣布取消“大小周”的时候,超过三分之一的员工不支持取消大小周。因此,这里始终存在着一股雇主愿意给多点钱,员工就愿意多工作一些时间的力量。这股力量的发展,可能会把所有人拉回到五天工作制甚至加班。

假设像新加坡那样,在一家中国企业内部,允许部分员工申请四天工作制,那么不妨想象一下,如果不是迫于无奈,会有多少人真的敢提出这种申请——即便不是不想干了,难道也不想升职加薪吗?

另一方面,假设某个企业四天工作制维持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那么另一个问题就会很自然地浮出水面:工作时间还能再缩短一些吗?为什么就不能实施三天工作制呢?这不是笑话。

研究表明,在国际比较中,最强烈的缩短工作时间的意向,恰恰出现在每周工作时间已经相对较短的那些欧洲国家。这可能形成了一个“反馈循环”。从工作本身可以为一个人带来的美好体验的角度来看,也许真的一周工作三天甚至更少时间,就足够了。

著名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在1930年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我们子孙后代的经济前景》,他预测,100年后,生产率的增长将使人们每周工作时间缩短至15小时。那么,真的现在就可以考虑三天工作制了吗?

考虑到中国人均收入还不高的现实,在这种情况下,四天工作制虽然美好,但是可能远不如多增加一些法定假期来得实在。

本文系凤凰网评论部特约原创稿件,仅代表作者立场。

编辑 |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