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强奸案”当事人改判无罪后获57万国赔,唐山中院登门道歉


曾引发广泛关注的“相亲当天发生关系,小伙被控强奸获刑3年,宁愿不减刑也不认罪案”有了新进展:3月2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代理律师处获悉,当天,当事人小邸收到了河北省唐山中院的国家赔偿决定书,唐山中院决定赔偿小邸57万余元。

小邸和律师

小邸和律师

李龙律师说,2023年10月底,他们向唐山中院申请国家赔偿。“小邸实际被羁押1096天,申请书中,我们提出了47万余元的人身自由赔偿金;提出了95万余元(人身自由赔偿金的2倍)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要求唐山中院在《河北日报》刊登道歉声明,为小邸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要求唐山中院协调小邸原工作单位,接收小邸返岗或安排同等工作、补缴社保;请求依法处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涉嫌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追究涉嫌敲诈勒索、诬告人员的责任等。”

李龙律师说,小邸被错误羁押后,结婚生子、成家立业的人生轨迹被彻底打断,如今36岁还是单身,无法过上正常生活。小邸被羁押期间,他的家人经常被人议论纷纷,人格尊严受到莫大的伤害,家族荣誉受到极大的损害。“所以我们提出了95万余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李龙律师说,对于小邸的国家赔偿申请,唐山中院审理后决定:赔偿小邸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78831.44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0000元,合计人民币578831.44元;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小邸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驳回小邸其他赔偿请求。

“我们对唐山中院的赔偿决定基本满意,小邸因此案失去的太多太多,他早该重启新的生活了。”李龙律师表示,从2018年到2024年,小邸用了6年青春时光终于恢复名誉。

当事人称唐山中院已道歉,拿到赔偿后要踏踏实实过日子

“今天(3月29日)中午,唐山中院的工作人员专程赶到我们村,向我和家人道歉,希望我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3月29日下午,小邸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们是今天上午才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的,对于唐山中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他和家人基本满意。

“等拿到国家赔偿后,我想找个工作踏踏实实过日子。”小邸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出狱后,他曾在一些中小学校、职校做过一段时间军训服务工作,后来学校知道他有案底,就不让他干了。为了生活,他只能打零工,比如装货车、为别人替班开吊车等等。

“2022年,我在家乡开了一家小餐厅,生意不好,2023年底关门了。”小邸说,案发后,他思考了很多,也成熟了很多。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陈有谋 编辑 董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