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判决书出现百余处错误”,法律的尊严何在?
纵览新闻评论员 李一木
据媒体报道,浙江诸暨市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引发关注。案件的辩护人称,这份判决书至少存在百余处错误。诸暨市人民法院随后发布通报,判决书文字差错问题属实,对此将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目前法院已启动追责程序。
判决书对当事人而言意味着什么,无需多言。对普通人来说,盖着公章的判决书,代表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庄严,容不得半点轻视与怠慢。可偏偏在这个环节上,竟然出现如此重大的差错。如果说偶尔出现个把文字错误,虽然也绝不应该,但尚属“可以理解”,毕竟人不是机器。但当一份判决书出现“百余处错误”,而且错误的“种类”又涉及到数字、人名、企业名称等多项,就让人无法理解了。
“判决书出现百余处错误”之所以受到广泛关注,是因为法律是保护公民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而当看到这样一份“漏洞百出”的判决书时,无论是当事人还是作为旁观者的我们,都会感觉到一种震惊与焦虑。如果判决书如此“不像个样子”,那法律的神圣与庄严,又如何保证?
所以,“判决书出现百余处错误”才会令人心惊。心惊于为何数字、名字、名称能在判决书上出现差错,心惊于一份判决书上竟然能够错字连篇,错误连连,更心惊于这样的判决书,何以经过了一道道“关卡”得以“出笼”,那些审核、监督又都在哪里?
按法院通报中所说,目前法院正在举一反三,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这些工作当然要做,但文字上的差错,可以修改,可对公众认知造成的冲击尚难修复。最重要的是,此事对公众持有的那份“毕竟还有法律可依靠”的朴素信心,造成了巨大伤害。这才是要害所在。因此,“判决书出现百余处错误”不是一件小事,需要郑重且谨慎地对待,需要从更深层次进行反思与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