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密集出现的报复社会型开车撞人,已经不能视为孤立事件了


最近密集出现的报复社会型开车撞人,已经不能视为孤立事件了。这让我想起2010年左右密集出现在各地的幼儿园砍人事件——一样是报复社会,一样是向弱者出手,一样是每次都造成复数的人员伤亡。

而我所担心的是,现在这一波报复社会事件可能会比当时更多、更疯。

一方面,2010年整个中国处于上升期,报复社会的人大多都是社会底层,他们不具备随机大规模杀伤的资源,只能拿着菜刀去砍无力反抗的幼儿园小朋友(对,这群人连小学都不敢去)。在全国的幼儿园增加了安保的人力和器械之后,这类现象就能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得到遏制。

而现在呢?伴随着大环境的变化,很多报复社会的人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穷人(而是即将或正在失去一切的富人),他们拥有一样无法被提前控制,无法被监管,却又随时可以伤害大量随机人群的利器:汽车。不管是自有的汽车还是租来的车,只要你一时想不开,甚至不需要预谋和策划,一脚油门下去就能狠狠报复这个社会。

另一方面,报复社会型的案件呈现非常强烈的示范效应。一个人这么干了,就会激起其他具有相同潜质的人行动的欲望。报复社会、自杀这类容易引发模仿犯的事件,在报道时必须遵循非常严格的准则,以避免给其他人留下“这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的印象,导致事件连续发生(同样是2010年前后,上海地铁曾经一周跳轨自杀了3个人,这显然也是传媒报道导致的模仿效应)。

十多年前大家获知信息的渠道主要还是主流媒体,相对容易做到报道内容的克制。而现在呢?很多时候,我们首先得知“某地有人开车撞人”信息的渠道,已经从主流媒体变成了微博、微信。今天据称是台州某地发生的撞人事件,我就是从微信群里直接看到了现场视频。

这样的现场视频,事实上绝对不应该传播。受害者满地哀嚎的样子对普通人的心志是一种摧残和打击,对有潜在犯罪想法但未付诸实施的人来说却是一种“现身说法”:“只要我也去干,也会有这么多人倒在地上,他们的生死操于我手。”这就非常容易导致模仿犯了。

作为一个前媒体人,我没有立场也没有能力去置喙“大环境怎么能变好,怎么从根本上减少报复社会行为”。我只能从传媒从业者的角度,呼吁各大媒体在报道此类事件时竭力克制,特别注意用词用语和现场画面的展示。同时,也希望各大互联网平台能够加强对此类视频的管理——平时动不动就夹,这种真不该传的视频倒是发送无阻,这是不对的。

以及,记者们还是该去挖案件背后的故事。加害者的故事、受害者的故事,都应该被记录和听到。社会新闻的记录,本质上是对这一段时间的社会发展与变化切片保存,让后人得以研究“当时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会这样”。2024年开年至今,出现了多次撞车报复社会事件,这一点应该让后人看到。

但也许不是现在,不是短期内密集的报道,而是在这一轮事件渐隐之后,作为深度报道来呈现。当然,这意味着抢不到第一落点,而且也有发不出来的风险。但我还是希望有人去,有人做这件事。

这大概是我一点小小的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