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年前伤害案再审,“云南前首富”又站上被告席
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实习生 何晓月
日前,因一起发生在33年前的故意伤害案,“云南前首富”马永升再次站在被告席上。
20世纪90年代,马永升还是鲁甸县一家国有水泥厂厂长。1990年8月,职工与当地村民发生冲突,导致村民受伤。马永升先是被一审法院判处故意伤害罪但免于刑事处罚,后又被二审法院以证据不足改判无罪。
云南警方发布的征集马永升等人犯罪线索通告。资料图
值得注意的是,马永升2022年4月被警方带走后8个月,2022年12月13日,昆明市公安局发布公告称,经侦查,打掉了以马永升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该犯罪集团1999年以来,在昆明、昭通地区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破坏选举、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地等违法犯罪行为。这也意味着马永升涉及其他案件。
日前,昆明市检察院以涉嫌破坏选举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将马永升等人起诉至昆明市中院。目前,尚未开庭。
马永升的代理律师、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运恒表示,此前律师曾申请将该案与33年前故意伤害案合并审理。但法院表示,昆明中院审理的案件按一审程序审理,昭通中院再审故意伤害案以二审程序审理,无法合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