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农刺死城管案再开庭,被害者家属索赔232万
封面新闻记者 郝莹
案发五年多后,“兰州瓜农刺死城管案”于2023年11月28日上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
2018年7月18日,瓜农王军宏的两个儿子王爱文、王爱武因与城管发生冲突,致城管一死两伤,被控犯故意杀人罪。
王爱武无受审能力裁定书(采访对象要求不注明图片来源)
多名接触过王爱武的知情人表示,案发后,王爱武分不清幻想与现实,他自称有老婆,还有四个孩子,但实际上他并没有结过婚。
2023年3月出具的刑事裁定书显示,王爱武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处于发病期;目前应评定为无受审能力。
正当防卫争议 受害者家属索赔232万
在此前4月7日的庭审中,辩方为王爱文作了无罪辩护。
王爱文在庭上表示,持刀捅人的行为是弟弟王爱武做的,自己反抗是由于遭到城管围殴,不构成故意杀人罪。辩护方认为,王爱文、王爱武都是在被城管殴打后有所反抗,王爱文无法预见弟弟王爱武的行为,也无法控制。他们没有主动挑起矛盾,还想要规避冲突。王家父子的同乡提供证据表明,2018年7月17日第一次冲突后,王家打算将剩余的西瓜转手给他后回老家,因此让他次日来北面滩新村二村挑瓜。
4月18日,法院为王爱文办理取保候审,羁押一千七百多天的他回到家中。
11月28日的庭审上,辩方律师认为7月18日城管李富文是出于挟私报复目的寻找王氏父子,公诉人认可李富文等人的行为有挟私报复成分,并非正常执法。基于此,辩方认为城管一方对结果承担部分责任,王氏兄弟的行为应属正当防卫。
辩护人提出,“王爱武是在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情况下进行防卫,不能按照正常人的标准来判断其防卫行为。”
本次庭审的核心争议也在于此。
公诉机关认为,王爱武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属“作案时系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辩方并不认可现有鉴定意见,根据此前鉴定及王爱武的表现,辩护人认为从案发前到案发时,王爱武一直处于病发状态。精神障碍者可能会夸大自己面临的威胁,存在被迫害的妄想。在事发时,15名城管围攻他的父亲和哥哥时,王爱武感觉到的危险促使他拿起锤子自卫。现场视频中,王爱文被按到地上后,王爱武的行动升级,锤子被夺走后,拿起了刀。“整个过程都是一种病态,行为是不受自己控制的。”
辩方认为,案发时,王爱武出于自卫目的攻击。由于精神分裂病发,他持刀捅人头部等攻击行为都脱离了正常行动范畴。案发后,王爱武也一直处于病发状态,符合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特征,申请了重新鉴定。
本次开庭还审理了全案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三名受害人家属要求判处王氏兄弟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并要求王爱文及其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赔偿约232万元。
被告辩护人认为,王爱文和其父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本案中,李富文挟私报复导致事件发生,城管队员跟随李富文实施报复,存在一定过错,受害人自己要承担部分责任。
庭上,王爱文以同案被告人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的身份出席,王军宏父子对受害人的遭遇表示同情和歉意,若法院判决王爱武需承担民事赔偿,将为此努力。
11月30日,封面新闻记者就此求证城管方民事诉讼律师,辩护人表示自己及家属不便接受采访。
目前,该案审理终结,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