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再造一个华为?中国民营企业的未来


有为政府:民营企业成长需要什么水土?

当前必须思考,成为“五六七八九”以后,在中国的政治体制和基本经济制度下,民营企业未来还有多大的发展空间?《财经》区域经济与产业研究院调研的多位民营企业负责人,都谈到对政策难以预期、大起大落的担忧,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没有安全感。

平等保护各类产权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诸如伊春光明家具的案例:在企业发展壮大时,时任市委书记看上企业的一块地,索要不成、打击报复,导致企业家被安上“股权贪污”的莫须有罪名关进监狱,企业和家人的所有资产都被罚没。市委书记后来因为“多行不义”也进了监狱,但光明家具的冤案却难见“光明”,一个全国知名的品牌就这么陨落了。

尽管党中央多次重申“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但2021年民营企业投资的多个服务行业受到新政出台的影响,很多地方在政策执行中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导致了较大的收缩效应。新冠疫情反复冲击,餐饮、宾馆、旅游等服务型民营企业损失惨重,消费不振、投资疲弱,一度出现资金外流现象。

研究院课题组比较研究欧美互联网反垄断的最新动向、韩国防范财阀企业的经验教训、日本扶持专精特新企业的有益做法,建议从制度上确立竞争中性原则,营造支持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让民营企业家拥有长期主义,不断激发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动能。

对改革的原则大方向,一是建议设立“中国民营企业日”,释放积极的长期主义信号。二是建议将“平等保护各类产权”写入宪法。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三是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机制,避免一些产业政策因事先缺乏沟通、事中执行走样对市场形成冲击。四是尽快设置清晰的指导民间资本投资行为的“红绿灯”,减少不必要的不确定性。

对改革的体制机制,一是建议强化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力量。整合现有分散在工信、科技、商务、发改等部委的中小企业相关管理职能,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中小企业管理和服务机构体系,加大力度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的发展。二是建议遴选个别标杆性民营企业家为国家科技竞争政策研究的智库成员,为国际竞争贡献经验智慧,增强“自己人”归属感。

此外,中国民营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大型制造、金融保险、科教文卫、通信等行业还面临实际壁垒,政府在要素资源分配、审批许可和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存在歧视。建议应当在具体操作中,推动放开对民营企业的行业准入限制,消除科技创新体制的不平等。

大中小企业还要分类施策:对大企业,一是建议建立大型民营企业集团重大风险报告制度。根据民营企业集团的性质、行业、规模层级、资金负债情况等筛选出具有重大风险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名单,将集团成员企业之间的债务担保额限制在一定比例,并对超过限额的部分征收一定比例的惩罚性利息。二是建议研究引入主银行制度。当大型企业集团出现资不抵债风险、严重危及银行债权人利益时,允许企业自主选择主银行派一位代表进入企业监事会,协助化解风险、防范最后的资产被挪用;风险解除后,应当及时退出。以上举措和国企政策相统一。三是建议立法细化大型企业集团实际控制人与高管的个人责任,强化中小股东的制衡力量;探讨分限度、逐步放开做空机制的可能性等等。

对中小企业,一是鼓励企业建立研发费用提留机制。二是开展高校、科研院所的产业群走访计划。三是强化政府引导基金专业化运营,固定一定比例投向十年以上子基金,扶持初创科技型中小企业。四是建立特殊申请渠道,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拓展基础研究成果应用。

建议还包括:为民企出海提供更多支持。推动贸促会、银行、中介机构在主要出海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提供当地信息、各类服务;“官民并举”发挥民营企业外交力量,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支持民间机构搭建非官方的国际创新合作平台。组建国家级企业管理专家库,推动民企完善公司治理,鼓励民营企业借助咨询机构的力量完善内部管理,优化大型民营企业的创新发展质量等等。

“古往今来,众多帝国和文明的兴衰起伏,都与创新力息息相关,能够充分激发创新力,国家就会繁荣强大,如果阻碍创新力的产生(很多有此倾向),国家就会腐朽灭亡。”经济学家拉斯·特维德在《创新力社会》中如此写道。

我们希望,在未来,中国千万家民营企业都能大有作为,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