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合被异性看得不舒服,该出声阻止吗?


题图:网络新闻图

题图:网络新闻图

近日,某高校情侣在图书馆前与校外人员发生肢体冲突事件上了热搜,并引发网友热议。

据网传视频显示,疑似一对学生情侣的女生指责旁边的两名男子盯着自己看,并说“你的年纪跟我爸一样,你还在这看我”。其中一名黑衣男子情绪失控吼着走向女生,被男生阻止并挥拳相向,进而双方发生肢体冲突。情侣中的男生被打倒在地,脖子上出现血迹。

后经这所高校党委宣传部证实,11月1日下午5点20分左右,校内图书馆前,社会人员马某、丁某与该校两名学生发生冲突。事情发生后,高校和辖区派出所第一时间进行了处置。经调解,双方已于11月2日凌晨1点20分左右签订了谅解书并相互致歉。

在视频中,女生穿着一件黑色低胸连体上衣,露出两侧腰腹。这可能是两名校外男子盯着她看的原因。而且,网上也有人留言表示,当时两名男子嘴里对女生有点评论,这才导致了后面女生的指责。因为网传视频并不完整,两名校外男子是否有言语骚扰还不确定。

退一步讲,即便没有言语上的骚扰,在公共场合盯着女生看而让对方感到不舒服,这算不算性骚扰,要不要出声阻止呢?

绳易断

基因决定我们不喜欢被盯着看。

不知道大家是否有这种感受,一个人坐在前排,总感觉浑身不自在,转过头去发现果然有人在背后注视着你。

这种超越常识的直觉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有一种解释是说,在蛮荒时代,人类为了躲避大型食肉动物,对于危险的感知本能深深刻入了基因。看过动物世界的观众会有印象,猎豹会潜伏在草丛中长时间注视猎物,等到时机成熟时一举猎杀。

食草动物的双眼通常分布在头部的两侧,来扩大视野,但我们人类却比较悲催,没有猎豹的利爪,却生了一双猎豹般的眼睛,导致我们祖先不得不派生出一套视觉之外的感知危险的本能。

而这种本能至今依然影响着我们。被异性盯着看,可能不只是性骚扰层面的让人感到恶心,而是拉响了人类根植基因里的危险警报。

而事实证明,这两名社会人士最终的确打伤了人,他们潜在的暴力因素被女生感知了出来。

至于公共场合盯着异性看算不算性骚扰,从法律层面来讲很难认定。但是法律之上,还有自我约束的道德,尊重他人,尊重基因,也尊重自己的品行。

伊内斯

被看可能不爽,但不算性骚扰。

《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如果女生可以证明(视频或者第三方人证)当时两名校外人员对她有言语上的骚扰,也许可以认定是性骚扰。但如果那两个人只是在边上看看,即便这种“异性凝视”让她不舒服,但在法律上并不认定是“性骚扰”,女生也很难据此维权。

掌柜觉得这件事分两部分来看:在双方起肢体冲突前,女生穿啥是她的自由,男子往哪儿看也是他的自由,只要不违法都可以。而起冲突的时候,是被女生言语激怒的男子靠近女生而被男生拦下挥拳,后者的举动算是正当防卫还是主动动手还值得商榷,但事件性质已经在那一刻发生变化。

如今,双方已经签订了谅解书并相互致歉,掌柜也觉得吃瓜群众没必要对此事上纲上线。大家还是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