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清、应勇出席的这场重要会议,还有一个特别之处


撰文 | 高语阳

11月8日,第二十一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在西安举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国家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会上作主旨发言。

特别的是,在上合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下,上合组织成员国军事检察机关首次举行军事检察长圆桌会议。

重要背景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于2001年6月15日,创始成员国为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此后,印度、巴基斯坦、伊朗先后成为成员国。另有阿富汗、白俄罗斯、蒙古3个观察员国,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柬埔寨等14个对话伙伴。

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是上海合作组织最高机构,每年举行一次例会,由轮值主席国举办;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例会。

今年7月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以视频方式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发表题为《牢记初心使命 坚持团结协作 实现更大发展》的重要讲话。

习近平指出,要提升本组织安全合作水平,严厉打击“东突”等“三股势力”、毒品走私、网络和跨国有组织犯罪,拓展数据安全、生物安全、外空安全等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

当地时间10月26日上午,国务院总理李强在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李强表示,要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引领下,相向而行、相互成就,扎实推进各领域合作,为本地区及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注入更多确定性和正能量。

他提到,要严厉打击“三股势力”和跨国有组织犯罪。

他表示,在各国检察机关法定职责范围内,依照各国法律规定,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毒品走私、网络和跨国有组织犯罪,加强在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建立地方检察机关和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合作机制。

“加强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合作”是这次会议的重要议题。

报道显示,与会各方就加强打击金融领域犯罪和违法行为、惩治经济犯罪、深化法律领域合作、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协作等问题,达成重要共识,签署《第二十一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纪要》。

此外,特别的是,在上合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下,同步套开上合组织成员国军事检察长圆桌会议。

这是上合组织成员国军事检察机关首次举行军事检察长圆桌会议。

报道显示,出席会议的成员国军事检察代表共同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军事检察长圆桌会议纪要》,决定加强上合组织国家军事检察院(军事司法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和司法协作,为联合反恐演习提供法律保障,为打击恐怖主义和维护边境秩序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