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法官被抓,一起离婚财产纠纷14年未结案


一宗简单的离婚析产案

由于掺杂了审判人员钱权交易

徇私枉法等问题,变得复杂起来

2021年9月23日上午,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上的湖南省女子监狱,进行了一场关于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庭审。

主持这场庭审的,是来自广西梧州市万秀区法院的法官。原告是正在此间服刑的许淑清,被告是她的前夫张松成。

许淑清是知名企业家,曾任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中恒股份)董事长兼总裁。2015年8月,许淑清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查,2017年获刑十七年。正因此,前述庭审才会安排在监狱中进行。

她与张松成于2009年4月登记离婚,四个月后,因离婚后财产纠纷,张松成将许淑清告上法庭,随后许淑清又将张松成起诉。在湖南省女子监狱进行的庭审,是此两案在延宕多年之后的又一场开庭,至今仍未完结。

自发起诉讼,张松成与许淑清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已历时14年。在这期间,这场官司波折丛生,特别是随着许淑清因涉嫌犯罪被查,多名法官在审理该财产分割案中受贿之事也浮出水面。一位当事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一宗简单的离婚析产案,由于掺杂了审判人员钱权交易、徇私枉法等问题,变得复杂起来。

许淑清前夫张松成在湖南女子监狱门外。图/受访者提供

许淑清前夫张松成在湖南女子监狱门外。图/受访者提供

三名法官获刑

拿到判决结果,之后一两年,张松成都将此事搁置一边,不再理会。直到后来,许淑清被捕,又有几名梧州法官出了事。某梧州籍商界人士主动联系张松成,称这些法官和他的案子有关,并找到判决文书给张看。他看后,感觉“铁定能翻案了”。

许淑清被查发生在2015年8月,她以涉嫌单位行贿罪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017年10月,湖南吉首市法院一审判决许淑清犯职务侵占罪、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

《中国新闻周刊》获得的法律文书显示,正像张松成被告知的,在查处许淑清一案过程中,时任梧州市万秀区法院副院长金明、苍梧县法院代理院长蒋学政以及蒙山县法院院长周春兴因涉嫌在许淑清财产分割案审理过程中收受贿赂先后被查。

金明于2016年6月8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刑拘,2017年8月,广西岑溪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金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7月,张松成向珠海中院起诉要求分割与许淑清离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许淑清向珠海中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期间,许的诉讼代理人黄位灿私下找到时任万秀区法院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金明,请教金明该案应当如何处理,金明告知可以在万秀区法院就上述财产提起确认之诉。2010年4月6日,许淑清在万秀区法院提起诉讼,黄位灿就该案向金明请求予以关照。案件在立案和审理阶段,金明就该案的诉讼费用如何收取、案件如何处理等问题进行打招呼或过问。

2011年七八月份和2012年上半年,金明先后两次在应邀与黄位灿以及许淑清之子赵学伟等人在酒店吃饭时,收受了赵学伟以感谢金明在许淑清离婚后财产案件中给予的帮助和关照为由而通过黄位灿送的好处费共计12万元。2012年春节前的某个晚上,金明收受了黄位灿以感谢金明在其代理的案件中给予的关照为由而送的好处费1万元。

在审理过程中,在万秀区法院审理的两起诉讼案均担任审判长的肖军卫作证称:许淑清提起诉讼的案件判决书经分管副院长金明签发,因为该案无论从标的金额或者影响程度上都很大,按规定是要经过分管副院长签发;基本上案件的每一步进展他都会向金明汇报;金明曾问过他“许淑清的诉讼请求是否都可以得到支持”的问题,在合议庭意见出来后,金明也问过“为什么许淑清在梧州的那套房子判给张松成”的问题。

另一名法官蒋学政涉嫌受贿的线索,是梧州市万秀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在查办黄位灿相关案件时发现的,之后蒋被带到检察院调查,对其受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6年12月,万秀区法院对蒋学政一案作出判决,蒋学政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7月至2013年11月,蒋学政利用担任审判长和主办人的职务便利,在审理案件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黄位灿送予的现金和费用共161600元,非法收受广西梧州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给付的费用1529元和以24650元购买的玉器二块。

公开资料显示,广西梧州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广西中恒股份下属企业。

黄位灿的证言显示,蒋是许淑清离婚财产纠纷案的审判长,蒋的女儿要学车考驾照,他帮忙联系驾校并通知其他人去交钱。该案判决后,2012年二三月份,他到蒋的办公室送去了感谢费3万元现金,蒋收下了。

蒋学政的供述及自述则称,2011年六七月份,许淑清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上诉到梧州中院民一庭,许淑清不满意一审部分判决,黄位灿找到其希望其作出有利于许淑清的判决,支持许的上诉请求,其作为审判长改判了部分一审判决,支持了许淑清的上诉请求。

蒋还交代,在承办其他涉及广西中恒股份属下公司的案件中,黄位灿叫其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帮忙。

第三名涉事法官周春兴于2016年12月被广西苍梧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周担任审判长审理并主办了广西梧州市冠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广西中恒股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周利用职务之便,为广西中恒股份在诉讼中提供便利条件,事后收受广西中恒股份副总裁赵学伟送的10万元。2012年,周春兴担任审判长审理了许淑清与张松成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一案,其利用职务之便,为许淑清在诉讼中提供便利条件,事后收受赵学伟委托黄位灿送的10万元。

在上述案件中,黄位灿扮演了重要角色。《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黄位灿本是梧州市公安局法制处的一名干部,因为其在当地人脉广,“在公检法都有关系”,在许淑清以及广西中恒股份的一些官司中,黄虽然没有律师身份,但经常会以公民身份担任委托代理人。一位曾和黄打过交道的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黄的角色就相当于“法律掮客”。在许淑清被查后,黄也被查,“后来听说是以贪污罪判刑”。

在周春兴案审理过程中,许淑清之子赵学伟曾出具证言称,2011年底,他送了400多万元给黄位灿,让黄帮其在内幕交易案中疏通关系,前述通过黄送给周春兴的10万元,就是他让黄从那400万元中先开支的,然后其再给回黄位灿。

启动再审

2017年12月,张松成以前述两案判决存在原审两级法院三个法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造成错案为由,向梧州中院申请再审,并向法院提供了三人的判决书作为新证据。

梧州中院裁定撤销该院对于前述两案的二审判决以及万秀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两案都发回万秀区法院重审。

也就是在这个背景下,才有了2021年9月23日在湖南省女子监狱许淑清本人参加庭审的一幕。那天,万秀区法院在监狱中同时审理了两案。张松成也到了监狱外,但他没有参加庭审。张松成回忆,他最后一次见到许淑清还是在2009年到珠海中院立案期间,之后二人就再没见过面。

在再审中,张松成变更了诉讼请求,他要求对此前离婚时没有分割的登记在许名下的广州中恒公司90%股权财产价值进行分割,由许支付该90%股权的折价款给自己。

2023年1月29日,万秀区法院对两案都作出了判决。对于许淑清诉张松成案,判决确认登记在许名下的广州中恒公司的90%股权归许所有,驳回许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协议后离婚未成且张松成未追认的情况下,离婚前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法院确认张、许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广州中恒公司增加的出资额8970万元即对应的89.7%的股权属许、张夫妻共同财产,被告张松成在离婚时已知悉案涉股权的存在,双方离婚当日达成的协议对共同财产的处置仅整体约定升龙秀湾房及300万元归被告,但未罗列原告许淑清获得的财产,说明双方认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上,除涉案房屋及300万元归被告张外,其余财产均归原告许所有。

对于张松成诉许淑清案,法院同样判决驳回张松成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前述两案判决作出前,许淑清曾向万秀区法院法官提交了一份5页的手写材料。她写道,诉争股权的广州中恒公司是梧州当地上市公司广西中恒股份的第二大股东(曾为第一大股东),“系我本人一手创办并经营,是我多年的心血”。

“2000年我与张松成结婚,2009年离婚,我们两个人都均为再婚,所以我们的财产和子女都归各的,不可能会混同。张松成是部队转业的事业编人员,根本不具有任何企业管理和经营能力,张松成也从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也未对公司有过任何贡献。我本人早年在广州创业,后来到梧州发展,并一直居住在梧州,梧州对于我本人来说可以说差不多是第一家乡。”

许淑清表达其忧心,说广州中恒公司如果发生股权变动,将直接影响到广西中恒股份的正常运营,将对梧州市经济产生影响。“对此,我本人是不愿意看到的。”

而对于前述两案的判决,张松成均不服,均已向梧州中院上诉。《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2023年8月25日,梧州中院已进行了一次开庭审理,但尚未审理完结。

(实习生赵晨琰对本文亦有贡献)

发于2023.10.2总第1111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

杂志标题:一起掺杂了钱权交易的离婚财产纠纷案

记者:刘向南

编辑:徐天

运营编辑:马晓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