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律师遭对方当事人锤击,仍在ICU救治,见义勇为小哥称凶器为羊角榔头
11月2日16时许,浙江嘉兴桐乡市振兴东路上发生一起持械伤人事件。
视频显示,一男子手持榔头多次击打一女子头部。行凶过程中,多名路过市民合力将行凶者生擒。
据@桐乡公安通报,此事因嫌疑人曹某某与受害人娄某某纠纷而起。参与制止的群众沈某某、张某某受伤,但均无生命危险。此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杭州市律师协会工作人员表示,2日下午在桐乡被袭击的律师系杭州律协的会员,事发当晚杭州律协领导已经知悉并在处理此事。“目前,被袭击的律师在嘉兴桐乡那边的医院救治,我们律协的领导之后会去慰问。”
近年来,律师被打事件屡有发生,有评论称律师行业已成为危险职业之一。
事实上,律师接受委托代理当事人打官司,必然把自己摆到一个对立面,极可能遭致对方的恼恨,某些失去理智的当事人就会大打出手。
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陈有西律师曾谈到,法官被打马上会登报并有上级法院支持的严厉查处;公安被打袭警事件,可以当场拘留凶手;检察官没有人敢打,因为他们控诉罪犯;挨打的只剩倒霉的律师。
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巩沙律师认为,我国的律师制度恢复较晚,人们对律师的认识多是从电影、小说中来的,社会上还存在着“律师替坏人说话”的肤浅认识。就目前而言,广大公民意识的转变更是迫在眉睫。不尊重律师,不提高律师地位,依法治国就是一句空话。
另一方面,一些律师挨打后也不愿声张,宁愿受到伤害却保持缄默。
对此,陈有西律师分析认为,受社会环境影响,律师们认为挨打事件声张出去会对律师声誉带来损害。一些人会取笑律师,认为他没用,连自己的人身安全都保护不了还怎么保护别人?律师同行中也会对此有不良议论。
“现在对律师正面评价的很少,人们认为律师做得好只是为自己发财,对社会没有贡献,以为律师只在法庭上耍耍嘴皮子,就能有钱赚。正是这些偏见和红眼病综合形成一种不利环境。在这样的氛围中,有的律师被打后很长时间都抬不起头,人们会说是你自己不谨慎,说话得罪了对方等等。所以,挨打事小,形象事大,律师们一般都忍了。”
作者|京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