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问五答北极鲶鱼事件处置
4.可不可以公布相关具体数据?
我觉得是可以的,也是应该的。
普通民众不懂那些条条框框,他们想知道的很直接:钟庚赐到底贪腐了多少?
暂且抛开此前有所呼声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不谈,钟庚赐在两个“违规”中所取得的违规收入,是明显的不正当收入,涉及公共利益、官员廉洁问题,公众有知情权。
而对其受贿情节(受贿和受贿罪也是不同概念),也有必要公布具体数额。道理很简单,不公布,公众就会产生疑问,公布了,省了很多解释。
当然,按照惯例,在纪委监委的通报中,往往不提及具体数额,这个数额一般是到了检察院法院这两关,才会有精确到小数点的统合。但是,北极鲶鱼事件作为全网关注、持续追问的社会焦点事件,细节呈现地越详细,岂不是越有说服力?
再退一步说,这不仅不涉及什么机密,反而涉及社会公平正义、涉及公共利益,公开相关信息有必要性和重要性。
5.同时对外公布的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副书记、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原主任李福民一案,和钟庚赐有无关系?
俩人都是深圳市交通系统的,又是同时通报,这确实很容易让人将其联系到一起。但是,两个通报又是独立的,通报内容也并无连接点,所以一切还都是外界的自然联想。
从履历来看,钟庚赐在2007年就退休了,而李福民彼时是深圳市光明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此前在深圳市土地投资开发中心工作,2013年年底进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担任领导职务,交集并不明显。
当然,李福民是明确涉嫌犯罪的,后续通过司法机关的相关信息公开,或许可以看到他的具体违法犯罪事项,能否找到和钟庚赐的相关联系,不妨拭目以待。
最后多说一句,一起社会热点事件,应该结束了、可以结束了、程序意义上结束了、社会意义上结束了,大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