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期3年,达不到目标就解聘?院长实行聘任制:一地正式发文
本文作者:小来
10月9日,福建省漳州市制定出台《漳州市公立医院院长选拔聘任制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图源: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漳州的院长年薪制并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
2013 年起,三明进行公立医院薪酬改革,实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和试行医生(技师、临床药师)年薪制。
根据《三明市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考核办法》,年薪发放具体参照医院院长履职情况和综合考核结果。三明的医院院长将被分为优秀(90 分以上)、良好(85~89 分)、合格(70~84 分)、不合格(70 以下)四个级别。
考核优秀的全额发放年薪,考核得分在 70~89 分的按得分率来计算发放年薪,考核不合格的仅发给基本年薪,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将其予以免职。
三明各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基数与医院等级直接挂钩,三甲、三乙、二甲、二乙分别对应 35 万元、30 万元、25 万元、20 万元,在首次公示年薪时,院长年薪最高达到 31.51 万。
不仅在福建省,河北省今年 5 月也发布相关政策提出:到今年年底,全部省直公立医院、50% 的市级公立医院、50% 的县(市、区)至少 1 家县级公立医院落实党委书记、院长年薪制,年薪由同级财政负担。
可以预见的是,院长聘任、薪酬改革的推广脚步,正在逐渐走向全国,而节奏也在逐渐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