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男童遭生母虐待截肢案开庭,生母泪洒庭审现场表示忏悔
10月12日14时,备受关注的江苏南通5岁男童轩轩被生母虐待致截肢案在南通市看守所驻所法庭开庭审理。10月12日中午,新黄河记者随轩轩父亲门先生来到南通市看守所驻所法庭并在门外等候。16时,审理结束,法院未当庭宣判。据门先生以及知情人士透露,下午庭审期间,轩轩生母顾某某泪洒现场,并对自己做过的事表示后悔。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顾某某长期、频繁虐待自己的幼子,情节恶劣,致被害人重伤一级和严重伤残,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虐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顾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顾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