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勒斯坦与以色列,真的是“农夫与蛇”吗?
驳几个巴以问题讨论中,最常见的谬误。
巴以关系是“农夫与蛇”?
第一,是巴勒斯坦和以色列是否是“农夫与蛇”的关系。
在很多中国读者的想象中,是巴勒斯坦的阿拉伯人在二战时期“好心收留”了在欧洲被迫害,无家可归的犹太人,结果犹太人在战后“鸠占鹊巢”,非要在原本属于阿拉伯人的领土上建国。这其实是一个因为对中东史无知造成的谬误。与地处东亚一隅,历史上虽然历经改朝换代、但能始终保持主体民族意识不变,所以特别强调“自古以来”这个概念的我们很不一样。巴勒斯坦这片土地,因为处于“世界之脐”的位置,历史上就被文化和民族迥异的各个民族所反复争夺。若说“自古以来”,很多民族都可以在这片土地上自称自古以来,又没有民族可以完全在这片土地上自称自古以来。
甚至连“巴勒斯坦”这个名字,其实也在同时嘲笑以色列和阿拉伯人对这片土地的宣称所有权——在古希腊语中,巴勒斯坦的意思就是“腓尼基人的土地”,腓尼基人是世界已知的最早航海民族,也是教会整个地中海世界学用拼音字母的古老民族。但这个民族现在哪儿去了?
高情商的说,这个民族“汇入了历史的长河中”,低情商的说,就是这个民族被后来民族杀光或同化掉了。
而给这片土地最终定下这个名字的罗马人,是在公元8世纪的“阿拉伯大征服”运动中失去这片土地的。与其他任何一场古代游牧民族征服一样,8世纪的阿拉伯大征服也并非那么温良恭俭让。我看过一则材料,说阿拉伯帝国在征服萨珊波斯之后,征服者砍下了其国王的头颅,并在血泊中强奸了他的王后,萨珊波斯的最后一位王子卑路斯率部逃到了长安,他的后代就融入了中华民族的血脉当中。
要照着这个逻辑,我们今天是否也可以去声索中东某些地区的主权呢?这当然是一个过于脑洞大开的联想。
讲这些事情,仅仅想告诉大家,阿拉伯民族从一个阿拉伯半岛的边缘小族,成长为今天中东占地最为辽阔的最主要民族,他们的征服史也伴随着血与火,他们的领土也不是充话费送的,而是经过了非常残酷的铁与血的征服。
至于为什么巴解组织内部永远是激进主义正确,这其实是一个“广场悖论”的问题——对于整个阿拉伯民族来说,巴勒斯坦这个地方是整个中东的中心广场,在这个广场上闹累了、或者观点不那么激进的人,会自行“用脚投票”退场离开。但总会有新的、更加激进的人新加入到这个阵列中。长此以往,这个抗议队伍会永远保持激进的情绪。甚至做出越发过火的行动。
现在的巴解组织,其实就陷入到了这个怪圈中——法塔赫作为一个“闹累了”的老组织,肯定明白与以色列开出的“土地换和平”是唯一的可行之道。可是一旦它要实践这一点,它对巴解的领导权就会衰弱,甚至被哈马斯所夺取。最终巴解是“铁打的组织,流水的派别”,真正掌握领导权的,永远是一个不接受妥协、要打要闹的极端派。
甚至哈马斯这样的派别,还会像这次一样,刻意制造紧张局势来阻碍巴解组织自身的正常化。这种情况下,你让以色列拿土地换和平,请问怎么谈,和谁去谈?
妥协、谈判、“土地换和平”这些想法实现的前提,首先是谈判双方都必须是“可谈判对象”,就像六十年代的埃以双方一样,彼此达成共识之后可以执行,互信才能够达成。而巴以和谈目前所处的阶段,在这个基础之前。
最后我们再来说一个很多人最容易犯的错误。
有人说:我不管那么多!反正以色列是美国的铁杆,就冲这一点,我们也只能支持哈马斯,不管他们做了什么……
再说一遍,这是一种非常幼稚、违反外交常识的民间粗陋见解,它体现了基础教育所应普及的逻辑素养在我国某些受众那里的失败。因为一个最简单的逻辑推理就可以看出这种思维的错漏——
且不说国家目前对中美关系的定调还是“不破底”,就算我们真要和美国“必有一战”,若秉承“谁和美国关系好,我们就支持其对手”的策略,最终将造成的结果是什么?
结果就是美国将凭借其尚存的国际秩序主导地位,获得优先的“盟友选择权”。也就是国际上这些国家,美国会先扒拉一遍挑选盟友,把那些靠谱的、有实力、有道义优势的国家都先挑走,笼络进自己的阵营,然后再让你从它挑剩下的那一堆国家里去挑。
那样的话,我们将陷入“在垃圾堆里捡朋友”的尴尬当中,挑出来的朋友非但不能在关键时刻拉我们一把,反要在经济和道义上都拖我们的后腿。最终搞一堆“不良国际资产”砸在手里,真的对抗搞起来,对咱没好处不说,光给咱掉链子,请问我们图啥?
这就是一战前德国和冷战时的苏联都曾经陷入的外交陷阱,作为坚持和平崛起道路的中国,是不应该也不可能再陷进去的。
“宁吃好杏一个,不要烂梨一筐。”中美之间,即便存在外交上的“大博弈”,也应当是双方对“优质国家”、“优质盟友”展开的争夺。这样我们即便不能将这些国家拉入自己一边,也可以争取他们在对华问题上保持尽可能的中立,为自身争取更多的有利地位。
幸运的是,我国目前的外交策略正是走的这条道路,所以我们坚持中立的外交策略。这是因为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之间,恩怨是非虽然难以论说,但有一点至少是肯定的——以色列至少是一个有现代国家架构、有相当国际影响力、可以进行合作或博弈的对象。法塔赫所领导的巴解组织,如果能成功完成统合与转型,也可以成为合作和谈判的对象。
所以我国的外交政策在这两方之间寻求谨慎的平衡、并促和,这是绝对正确的。
但反观哈马斯,甭管它所喜欢炫耀的屠杀以色列平民的“战功”有多么“威名赫赫”,都改变不了这是一个今天拿了你的援助、明天就有可能朝你打火箭弹的极端组织。这样的组织不仅对以色列,对全世界所有想要有个好的国家来说,都是“不可谈判对象”,你现在为它加油助威,它将来得了势,能念你的好么?
拿搅屎棍,不要总拎着有屎的那一头。
交朋友,不能从别人挑剩下的垃圾堆里去找。
这个道理,我们的国家当然是明白的。可悲的只是我们总有一帮“野生国际大师”,他们读书不多、脾气不少、本事不大、口气不小,他们在指点江山挥斥方遒时,总是不仅忘了基本的人性、也忘了最起码的外交常识。
你们清醒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