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背后的医药代表与医生:谁也离不开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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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如何规范医生、医疗机构与企业间的关系,国内一直缺乏相关标准。以美国为例,2010年通过的《医生报酬阳光法案》规定,药企与医生、教学医院的经济往来单笔支付价值超过10美元、一年来往总额超过100美元都需要上报并做公开,细节具体到:医生参加学术讲座的第一张幻灯片,要列明与哪些药企有联系、具体参与哪些工作;临床试验如果有药厂资助,也需要在发表文章中注明。

8月1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有关问答》,进一步明确了反腐整治行动监管重点,其中包括“医药领域行政管理部门以权寻租”、“药品、器械、耗材等方面的‘带金销售’”、“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领域的不法行为”等。

李明义早已远离了旋涡中心。2017年,他负责的产品在集采中落标,竞争入院失败,产品销售团队被优化重整,他不得已转到药品销售的二线——药店。

现在他的工作内容其实和之前差不多,依旧要维护和药店店长、店员的“关系”。

一个多月来,王霖仍在各大医院来回周旋,只不过,频次和见医生的数量明显下降,以前一周至少见四五十个医生,现在也就十来个重点客户。他不敢去医生办公室,“太扎眼”,就算在诊室大厅或病房走廊,也不敢停留太久,说完事就走。

上个月,他的销售额下滑了百分之二三十,他有些焦虑,不知道未来会怎么样。他听说同行都在观望,毕竟“以前在这行都赚了点钱,没有那么轻易就离开”。

(文中讲述者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