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的码农5年加班258小时没加班工资,经法律援助成功维权


对于现在的职场“打工人”来说,加班是一件经常会遇到的事。然而,加班工资拖欠、漏发等现象,也是屡见不鲜。有的人选择忍气吞声,也有人选择依法维权。

而就在张先生申请公证保存证据后没几天,他果真就收到了公司寄来的辞退通知书,而此时,他已经没有权限再进入公司的办公OA系统。被辞退的张先生决定到杨浦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就加班工资和辞退补偿向公司进行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如果是在休息日,则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在法定休假日,则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9月4日,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公司同意向张先生支付延时加班258小时的加班工资人民币43370元,与此同时,同意向张先生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人民币126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