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有争议不是坏事,关键是把好事办好
1)这个话题已经热了一段时间了,很多读者问我怎么看这件事情,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专家,我只能说说我自己在这一波舆情中的感受。老规矩,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2)这次法律修订,引起争议的主要是第三十四条的第二款、第三款,核心是将“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行为,界定为非法行为。虽然有关内容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但这个事情本身并不复杂,只是在争议当中,一些人“上纲上线”,把问题复杂化了。
3)首先,我们还是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原则,法律在正式通过、生效前,先征求公众意见,这是现代国家立法程序中的重要一环。在这个过程中,有民众对法律中的某些条文表示异议和担心,并通过合法的渠道加以表达,都很正常。所以我才说,对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引发争议和讨论,这本身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更不是什么坏事,这本来就是中国立法过程中的一环。
4)其次,所谓的反对意见,也很明确、很集中,那就是这处表述不够精准、不够明确、不够具体,容易在具体执法过程中造成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最终引发执法扩大化、执法混乱等问题。这种担忧当然是可以理解的。任何法律都要具有可操作性,不能依赖执法人员个体的理解能力,更不能依赖执法人员个体的判断。相信这一点大家都能理解。
5)第三,既然大家都觉得这里表述不够精准、不够明确、不够具体,那就在接下来的修订过程中,把它精准化、明确化、具体化就好了。至于说怎么做到精准化、明确化、具体化,这是从事这项法律修订的工作人员应该考虑的事情。相信他们也完全有意愿、有能力,把大家的意见反映到后续法律条文的完善中去。
6)事情到这里,本来就已经解决了,也没什么好争论的。但是,我观察这一波舆情,在反对者里,有一种不好的“苗头”,那就是把对具体法条的批评,上升为对立法初衷的恶意假设,乃至对整部法律、对整个中国立法原则、精神和程序,甚至是对中国政治制度的批评和攻击。这是很不应该的。我们一直强调,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要随意搞“扩大化”,更不要随意“上纲上线”,这一原则对任何人都适用。
7)就我个人来说,我非常支持通过立法的方式,对“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言行进行规范。过去几年,网上时不时冒出一些无知无畏的“坏人”,用非常出格的言行,损害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引起了网民的极大愤慨。应该说,对这部分人的出格言行进行规范乃至处罚,多数网民都可以理解。我也一直认为,这次《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的初衷是好的。
8)有些反对此次法律修订的人,动不动就说“穿和服算不算违法?”“开日本汽车算不算违法?”这种言论背后体现的还是怕法律条文不明确、不具体,最后导致执法扩大化,伤及自己。这种带入进去之后的恐惧感,是很多人反对有关法律条文的根本原因,也是此次舆情暴发的根本原因。对于参与这项法律修订的工作人员来说,现在关键是要用专业的立法工作,把这件好事办好。
9)我还想提醒一点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很多内容,此次修订也涉及很多方面,“有损中华民族感情”和“伤害中华民族精神”的内容,只占很小一部分,不要因为有了争议,有了舆情,就影响了整部法律的修订工作。正确的事情还是要去做,引起争议的事情,把争议解决了,还是应该去做。不要因为舆情就耽搁了正常的立法进程。
10)最后,我还是想再次强调一下,今天,中国有14亿多人,受限于每个人的家庭环境、教育背景、人生阅历和认知能力等,对同样一个事物有不同的看法,这很正常。我们在讨论的时候,一定要坚持就事论事的理性原则,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动不动就给对方“扣帽子”,就“打棍子”,就“上纲上线”。说到底,我们同在一条船上,还是希望这个国家好,还是希望每个人都好。在多数情况下,这种争论说到底还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千万不要搞“扩大化”,更不要动不动就上升到“水火不容”“你死我活”的地步,这完全没有必要。道理越辩越明,把道理说清楚了,把问题解决了,把事情做好了,让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都变得更好一些,相信这是我们每个人的初衷。那就一起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