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配偶同意,可以炒股吗?
俗话说,把钱交给老婆管,日子越过越美满。要是不信,讲一个男人管钱失败的案例。北京的一对夫妻婚后买房,双方一起还贷,房子虽然登记在男方名下,但双方约定了份额,女方占三分之二,男方占三分之一。2020年,夫妻俩将这套房屋以228万元卖出。从2021年开始,丈夫不顾妻子的多次反对,将其中的144万元房款用于炒股,结果赔钱赔得透心凉,短短两个多月,亏到只剩73万元。妻子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卖房款。
法院认为, 丈夫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行为,最终判决丈夫给付妻子88.9万元。法院这样判是有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即使不离婚,对方也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在本案中,有人替丈夫鸣不平,认为赚了就是家庭的,亏了就得自己扛。但是我们不要忘了,本案的情形是女方明确反对炒股,而且房屋的份额双方也是早就做了明确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