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航再次发声,有交往就不存在性骚扰?
近日,知名编剧史航被多人指控性骚扰一事引起了不小的关注。
在事情逐渐发酵后,史航连续两次发声辟谣,称“情况不属实”,并表示自己和几个当事人都有不同程度的交往,“不存在性骚扰”。
也有法律界人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性骚扰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之一就是“违背他人意愿”。但是,在某些情形下,行为人和受害人之间可能处于不对等的地位,受害者若明确表达反抗之意可能会使自身陷于不利的处境,因此在性骚扰行为进行时,表面上可能处于沉默状态。这种情况下,如果受害人事后表示厌恶、反感、不满等情绪,也可以认定为违反受害人的意愿。但这在实践中,同样存在取证困难的问题。
但无论如何,在性骚扰的问题上,是否违背受害者意愿,应当站在受害者的角度进行判断,行为人自我感受及误判不影响受害者真实意愿的判断。
红星新闻记者 邱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