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世后非婚生子诉请重分遗产
近日,云南昆明。泽先生身故后,其未成年非婚生子将其配偶、父母及养女共同起诉至安宁市人民法院,要求重新分割遗产。因对泽先生遗产的情况不明,其非婚生子请求将泽先生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分红等分别以1万元暂计,并以此为标准,要求重新分割相关遗产。法院经调查查明,泽先生遗产包括3套房产、1个车库及部分公司股权。泽先生在与其法定妻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案外人共同生活,并生育了原告。虽然法律有规定,婚生子和非婚生子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但上述事实也能证明被继承人泽先生在婚姻中存在重大过错,且被继承人泽先生去世后尚余房屋贷款已由其法定妻子单独偿还。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由原告泽先生的非婚生子及4被告等额继承泽先生的房产及股权30%份额,剩余70%份额归泽先生法定妻子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