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党委划出20条红线,治庸治懒治“南郭”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这是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努力方向,这个方向提出多年,但落实起来难度不小。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干部,或者职责范围之内发生严重责任事故的,降职免职甚至法办,已经是屡见不鲜了。然而,那些没有明显建树也没有明显差错,分内工作没有干劲儿却也能应付差事,这样的干部怎么处理?像对违规违纪的干部一样,用霹雳手段,严肃问责,给予降职免职处分?似乎又很难下得去手。一句话,贪污公帑的刘青山张子善好办,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难办。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下决心施猛药,治庸治懒治南郭,向不讲政治、没有担当、敷衍塞责、混时度日的行为发起猛攻。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发布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中,列举了领导干部的20种表现,只要出现其中一种,即被视为不适合担任现职,需要及时给予调整。
这个“能上能下实施细则”的发布,相当于给领导干部提供了一个“调岗理由表”:你要是不想干了,别担心理由不好找,党组织给你列好了,只需要靠上一条,组织就会如你所愿,尽快给你调整岗位。
这20条,描述清晰,针对鲜明,不含糊不笼统,操作性很强。身为领导干部之人一旦出现了其中一种情况,即可认定为他已经符合了“能上能下”中“能下”的条件了。
对于子女配偶移居国外,自己在国内当“裸官”的现象,细则也明确指出需要调整岗位,为“裸官”划出了红线。
细则还列举了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调整方式:区分不同情形,采取平职调整、转任职级公务员、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一个队伍建设的理想状态,一个激励干部的科学办法,如今终于有了“实施细则”!在干部队伍的建设上,内蒙古党委出台了一条好政策,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我们期待着干部能上能下的状态成为常态,期待着内蒙古的干部队伍一扫故态,呈现出朝气蓬勃、奋勇争先的氛围!
政策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激励干部的政策确定之后,落实就是成败的关键!内蒙古党委出台的这一政策到底效果如何,会激发出怎样磅礴的动力呢?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文 / 法治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