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被拐24年后寻亲意外找到人贩子,警方称已过追诉期不予立案


2017年,养父母拿出了几十年前的那张作文格子纸,叮嘱已经成年的牛雨航:去找你的亲生父母,别给自己的人生留遗憾。作文格子纸早已破损、四周卷起了毛边,上面天蓝色的文字和暗红的手印记录了牛雨航的“身世”。

今年3月25日,27岁的牛雨航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寻亲三年,他至今也未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但依据那张作文格子纸,他找到了当年拐卖他的嫌疑人。

为让嫌疑人得知法律惩治,牛雨航报了警,但警方未予立案,理由是已经过了追诉期。牛雨航不服,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今年3月24日,这场听证会在陕西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

▲紫阳县检察院张贴的关于牛雨航申请立案监督的听证会公告。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紫阳县检察院张贴的关于牛雨航申请立案监督的听证会公告。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3月24日,在紫阳县人民检察院一间不足50平方米的会议室内,举行“牛雨航申请的立案监督案公开听证会”。包括检察院工作人员、办案民警、人民监督员及旁听人员等十余人参加。

听证会上,办案民警等认为,吴某等人涉嫌拐卖儿童行为成立,但根据1997年《刑法》相关规定,该案已经过了追诉时效。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1997年《刑法》规定,刑事责任追诉期限最高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牛雨航则认为,自己是2017年才得知自己是被拐卖的,而且,自己未成年时也没有相应行为能力,无法报警立案。因此,追诉时效应该从18周岁以后开始计算。他还向检察院提交了新的线索,并坚持对吴某等人进行追责。

“如果不能把这些拐卖我的人绳之以法,我心里确实无法接受。”牛雨航说。

对于他提请的刑事立案等诉求,听证会后,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牛雨航,检方将依法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反馈。同时,检方建议警方扩大DNA比对范围,尽力帮他寻到亲生父母。

牛雨航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在电视上,他看过太多因孩子被拐而伤心的父母,他坚信,自己的亲生父母也一样会想念着他。“如果有机会,我也想对我的亲生父母讲一句,不管当年发生了什么事情,我都原谅了你们,如今儿子已经长大,希望你们能接我回家。”

回顾过往,牛雨航强调,他还是幸福的。“如果没有养父母对我的爱,我也没机会走上今天的寻亲路。”

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