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证实海南临高13岁女孩被霸凌,当事人:她们在路边、厕所都打过我


央广网临高3月26日消息(记者蔡文娟 见习记者符雄助)海南省临高县“13岁女孩被霸凌”一事,牵动着无数网友的心。小朱(化名)的伤情如何?被霸凌期间经历了哪些不为人知的事?是否有相关目击证人?带着疑问,3月24日至25日,记者分别前往海口市某医院及临高县多个乡镇,展开了深入调查。

被霸凌女孩:她们在路边、厕所、水沟旁都有打过我

3月25日,记者再次来到医院采访小朱时,她正躺在病床上,手上还打着点滴。

“她(小朱)今天状态不是很好,一直说头晕,还呕吐了几次,喊着说尾椎骨痛,疼得睡不好。”在医院陪护小朱的小姨符某(化名)告诉记者,除了身体上的疼痛,小朱这几天的精神状态也不太稳定,“经常做噩梦,有时候会半夜叫喊出声,还时笑时哭的,说有人要剪她的头发,要打她。现在身边离不开人,需要有人陪同才能入睡,见到生人手还会发抖。”

海南临高思源实验学校门口悬挂的“护苗”专项行动横幅(央广网见习记者 符雄助 摄)

海南临高思源实验学校门口悬挂的“护苗”专项行动横幅(央广网见习记者 符雄助 摄)

小朱的弟弟阿福(化名)也就读于该校。他告诉记者,在这次事件发生前,宋某就与姐姐“关系紧张”,有一次,宋某喊姐姐出到校外见面,她一个人害怕,就喊阿福一起陪同。“还有一次,宋某骑着电动车,来家里敲门,我姐很紧张,不敢开门。”阿福说。

记者亲历:临高县多部门拒绝接受采访

为更加详细了解事情真相,3月24日至25日,记者还多次前往加来派出所、临高县公安局、临高县委宣传部等采访,但均被对方拒绝。

在加来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不方便接受采访,就向记者提供了该所所长的联系方式。根据该名工作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拨打电话表明来意后,对方称自己不是所长,打错了,便挂断电话。随后,该所的另一名工作人员又表示,根据工作流程,记者需要联系临高县公安局政工办,取得同意后他们才能接受采访。

记者就此联系临高县公安局政工办,政工办的王姓负责人表示,此案由临高县委宣传部统一对外发布信息,他们不便作出回复。

记者又向临高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致电,2天打了10余次电话,并发送信息表达采访意向,但截至发稿前,对方均未回复。

海南法立信(儋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友峰表示,在这个案件中,尽管相关欺凌者的年龄尚且幼小,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此外,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将会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