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货车司机涉疫案再审进行中:尚未等到的回应
距离递交再审申请已经过去两个月,本刊在绥中县人民法院得到的回应是“正在走程序”。
记者|魏倩
元凶
见到贺宏国的时候,他刚从屋外捡柴回来。3月中旬,辽西平原上远山近树仍是光秃秃的模样,午后阳光稀疏地照进来,还不足以温暖在炕上午睡的女儿和狸花猫,见他回来,妻子揭开大锅,开始烧柴做饭。
他的一身打扮就算放在捡柴的人里也称得上简陋:蓝色劳动服袖子上的补丁崩了线,裤子上都是土,拉链是坏的。贺宏国满脸髭须,短发花白,看见有人来,一张阔脸上露出谦卑的笑:“来啦?屋里坐吧。”热情里带着尴尬——说是捡柴,刚刚过去的三个小时,他其实是躲记者去了。
如今,“下车吃饭”已经成为司机货运旅程中的奢侈
运费一直在降——多的时候每年能降10%——对此,每个司机都有自己的归因方式。刘波的一位同事认为问题出在近年来涌现出的互联网货运平台,他怀念过去各地仍有信息站的年代,“那时顶多单给一笔信息费,可现在这个手机软件一出来,它把你算计到骨头里了,比如你去的路上感觉能赚个5000块钱,再回来拉货的运费就只让你保个本”。旁边一直在抽烟的司机还提到政府建设的物流园,认为这是规划问题,市里的周边行业过于零散,很少有真正符合标准的配套和维修公司进驻其中,整个行业都是各赚各的钱,“谁也不关心拴车人的死活”。
“有本事的人”都早早脱身。2010年,绥中县还有3万余人从事汽车运输业,到2022年只剩下1.5万人。“现在在绥中,干什么都比‘拴车’强,干维修的、卖二手车的、弄贷款的、做保险的,连挂苫布的都发了财,都围着车转,可就是车不赚钱。你说奇不奇怪?当然,有了疫情,大家都拉倒。”刘波总结。2022年,他工作的店面关了半年多,车队里的司机都被封在高速上,没有货可拉,还得给司机开工资,每辆车每天损失近1000元。车队的一位司机掏出手机展示了那年6月流传在绥中“司机圈”里的一条短视频。画面里,一位司机把车停在锦州的高速路口,跪在地上哭诉:“我爸的病危通知书下来了,我核酸做了,我伤到谁了,我回不去啊……”
我问,那他最后及时回家了吗?在场的司机谁都不知道。
等待
到3月28日,韩东和贺宏国的第二份“监视居住”通知单就该到期了。去年10月收到判决书后,“因为疫情原因”,他俩并未被立刻收监。对韩东来说,这既是幸运,也是一种不幸。幸运的是他们还能在家里和一家老小过个春节,甚至可以出门背几趟沙补贴家用。不幸的是,他依然无法确定四年刑期究竟什么时候开始,是否还会开始。
为什么当时不上诉?我问。贺宏国说听别人讲上诉会判得更重,他并不知道上诉不会加刑。韩东的理由更多是一种被生活反复锤击后的无奈。他告诉我,2015年他曾因为“过失损坏军事通信罪”被判刑8个月。这个拗口罪名的来由却很简单:他开着一辆老板的车去哈尔滨拉货,不知道车上装了专为逃避公路管制的信号屏蔽仪,同时也屏蔽了当地部队的军事信号。“你说上诉有用吗?”他觉得自己已经习惯了,也知道该如何应对这一切。他拒绝接受律师的帮助,只反复固执地说一句:“相信国家,相信法律。”
不过,2022年12月7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新十条”发布后,绥中县的解封还是给了他们希望。贺宏国的家里终于恢复了以往的喧闹,女儿在老房子的玻璃上贴了张“年年有余”的剪纸,韩东正在读高三的儿子也终于恢复了学习状态。在整整一年的等待和不甘后,他们终于决定递交再审申请,尽管依然没有请律师。
2020年2月,“两高两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后,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海军和检察官高爽在《检察日报》上撰文,认为涉疫情犯罪的因果关系比一般刑事案件的因果关系更难认定。因为“一般刑事案件中,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显而易见的,而病毒传播过程无法感知”,疫学因果关系理论仅根据流行病学原理作出高度盖然性的推定,尚不足以排除合理怀疑,与疑罪从无原则不符,可能导致扩大处罚范围。
2023年1月8日,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罗翔在自己的公众号“罗翔说刑法”上提到该案时评论,鉴于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的出罪规定(把有罪判为无罪或重罪判为轻罪)就和他们没有关系了,但司法机关可以为他们积极寻找减刑和假释的机会,因为“有温度的司法应该在法律变更之后,积极地进行补救,而不是无动于衷”。
距离递交再审申请已经过去两个月,本刊在绥中县人民法院得到的回应是“正在走程序”。截至发稿前,韩东和贺宏国还没有等到法院的回应。3月7日深夜,韩东去帮朋友的货车卸货,躺在车头铺位上,他和我在电话里谈起再审后的计划,儿子马上就要考大学了,他想继续跑车供他到毕业,之后他就去工地打工,再也不瞎折腾了。贺宏国却再也不想碰车了,那天送我离开前,他轻声嘀咕了一句:“开车伤心了。”
(本文源自三联数字刊2023年第12期)